学校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约束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准确地记载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为全面考核、考察干部提供依据,按照《锦州医科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施管理办法》开展全校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廉政档案的范围
学校处级和副处级干部。
二、建立廉政档案的方式
1、廉政档案建档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处组织实施和负责管理,学校各直属党组织、处级(含副处级)干部按规定要求给予配合。
2、建档对象填报相关表格,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负责书面立卷,建立纸质档案,专门进行保管。
3、廉政档案建档工作采取先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并规范管理应用,而后逐步完善内容制度的方式。
三、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锦州医科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表》共分9项内容,见(廉政档案表),其中表7《年度执行廉政情况的自我评价》和表8《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的内容为2017年度干部廉政情况自我评价和廉政建设工作总结,表9《锦州医科大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已签,此次上报复印件。
四、廉政档案的填报要求
1、建档对象填报《锦州医科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表》,请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填报要求和填表说明,按要求认真填报,要求纸质版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2、建档对象本人填报的资料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要求实事求是,不得隐瞒。
3.报送方式和时间
廉政档案填报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干部本人填报后由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后并盖章,无党务章的单位,书记签字,于7月18日前将本单位处级干部的廉政档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丛梅 联系电话:4673174,68095
纪检监察处
2018年7月12日